独家时评:罪犯监狱内贩毒,监狱乱象几时休? 发布日期:2018年02月08日

 

2011年11月15日11:02  大洋网 微博

作者:杨

 

  服刑犯人可以与外界毒贩“商定”购买毒品价格,可以在监狱内贩毒、吸毒,而且狱警也在或有意或无意地为犯人传递毒品。这种令人难以置信的事情却记录在了河南洛阳数家法院的判决书上。而这事就发生在洛阳监狱。(《中国青年报》11月15日)    

 

  按照有关规定,监狱干警“严禁为服刑人员传递、提供违禁物品”。然而,50多岁的老狱警王景万却违反规定,将装有毒品的烧鸡和其他生活物品放到运送外加工原料的货车上带进监狱交与郝身党毒品运给了犯人。不管王景万是有意还是无意帮助犯人运送毒品,但他违反规定是明显的,而客观上又造成了毒品运进监狱的严重后果,已经涉嫌滥用职权罪。目前,有关方面仅仅是对他降职降薪处分,显然是不够的。

 

  还记得前不久的河北深州监狱越狱事件吗?深州监狱出现越狱事件,并非偶然,因为在越狱事件出现前,该监狱已经乱象丛生。在深州监狱,八成囚犯有手机,最早用来与外界通电话,后来一些较好的手机有了蓝牙功能,犯人在监区内楼上楼下便能通过蓝牙连接,互传文件。2007年之后,犯人甚至能通过手机同外面的人视频聊天。现金在监狱是违禁品,但在深州监狱,带入现金也有很多渠道,有的直接由家属将钱打到狱警的卡上,1000元抽走100元作为酬劳,狱警再将钱带给犯人。    

 

  人们常说,司法是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但罪犯被法院判决后,还需要在监狱服刑,如果监狱不能公正地执行刑罚,则正义仍然不能得到实现,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讲,监狱才是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然而,这些年,我们却频频听到这道防线失守的消息。

 

  有的是狱警利用职权贪污受贿,一些领导与狱警,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侵吞、骗取公共财物,收受罪犯及罪犯亲属的贿赂。有的狱警是滥用司法权徇私舞弊,一些领导与狱警明知罪犯的减刑、假释、保外就医不符合条件,仍然为罪犯减刑、假释、保外就医。像因犯故意杀人罪而被判处死缓、绰号“虎豹”的大连“黑社会头目”邹显卫,后来通过狱警搞到保外就医,结果出狱后再次犯罪,酿成血案